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妾耶?婢耶?周氏身份考辩

妾耶?婢耶?周氏身份考辩
·马 核
 
      关于徐霞客第三子李寄的母亲周氏的身份,徐学界长期以来,皆称之为霞客之“妾”或“爱妾”,此说之根据来自于相关史料。如:
   《民谱·世系表·徐弘祖》:“……原配许氏,侧室金氏。子三:屺、岘、岣,许氏出。女一,适周仪甫,俱金氏出。又侧室周氏,孕而被出,改适李,生子从其姓,自名寄,字介立……”
   《题昆仑山樵传后并记》·徐恪:“昆仑山樵李介立,江阴人,母周氏,霞客徐先生之妾,甫娠而出。”
   《江阴县志·李寄传》:“李寄,字介立,即徐介立。母周氏,徐弘祖妾,方孕而嫡嫁之,以育于李氏,故名李寄,又以介两姓,历两朝,故自字介立。”
   《李介立先生小传》:“先生讳寄,字介立,霞客公嫁妾之子也。”
    ……
    但以笔者思考,周氏的实际身份应该是“婢”。
    古来,女子与男人的性关系,无非妻、妾、婢、奸四种,在社会上,在家庭中,妻的地位最高,妾次之,婢更次,而奸没有地位。史料中称周氏为“妾”,只是一种礼称、雅称,或尊称。毕竟,“妾”比“婢”的地位更高一级,名份也更正式。
    史料中有一种情况可资比较:就是将徐母称为“孺人”。
 《礼记》载:“天子之妃曰后,诸侯曰夫人,大夫曰孺人,士曰妇人,庶人曰妻” 。在明朝,孺人仍是七品官员的母亲或妻子的封号。但在民间,外人为了对主家表示尊敬和奉承,常高称一级,徐家算“士”阶层,对徐母不称“妇人”而称“孺人”就是这个意思。
反过来,当事人对自己的女人,多是自贬,称贱妻,拙荆、小妾等等;女人则自称奴家,贱婢之类。
 
    为何说周氏是婢不是妾呢?
    先来看看什么女子是“妾”:
    在古代中国几千年中,正当的婚姻关系两种制度并存:贵族、世家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,说妻妾成群,只是妾多,妻只是唯一;平民、贱民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,即成语“匹夫匹妇”的原意。
    到明朝有点乱,也不管是否贵族、世家,只要有点社会地位、有点银子就可纳妾。这与明朝蓄奴十分普遍、甚至家奴“千指”[百人]的现象是相辅相成的。
    娶妻,须门当户对,得“娉”,即经过“三书六礼”复杂却很规范的过程。纳妾,《春秋》有言:“妾不娉也”,多为买卖,因为做妾女子的身份地位远远低于男主,如庶出、平民、婢女、戏子、妓女等,这个过程就简单多了。在明清小说的描述中,男主请几个好友聚一下,将女子作个介绍,由女子给客人敬杯酒,就算完成了仪式。若是纳家中婢女,如将通房丫头“收房”,过程更加简单,由女主向众人宣布一下就是可以了的。
    古时还有严格的法律,“妾不可为妻”。若妻过世后,倘若让妾顶替妻的名份,男子是要被判刑的。直到明清时这个规距才有放宽,但必须经过“扶正”的仪式,否则仍是名不正。
为徐霞客生育了长女和末子的金氏就是妾室。
    霞客公的原配许氏进门多年未生育,徐母王孺人和许氏为传宗接代计,为霞客纳娶了金氏。金氏为霞客公生育了他唯一的女儿[史志中称为徐节妇]。这个女儿有招弟之福,不久,许氏就生下了霞客公的长子徐屺[启音]。许氏病逝后,只因金氏身份低贱,不能扶正。在徐霞客38-9岁时,金氏又生育了霞客公的第四子徐岣[够音]。 
   金氏作为妾(侧室)的身份,是十分明确的。
   但是,周氏作为妾的身份,在史料中找不到蛛丝马迹。
   那么,周氏是何身份呢?
   这要从周氏是怎么进的徐家来分析。
   晚明,江阴诗社的领袖是许学夷,许长徐霞客二十多岁,但两人因志趣相投成为忘年之交,或诗词往来,或结伴同游。徐霞客原配许氏即是许学夷的侄女,徐-许联姻,极可能是许学夷牵的线。
   徐霞客在父亲去世后守孝三年,于22岁完婚。许家是江阴城里的大户望族,嫁女必然有婢女陪嫁,即俗说的“陪嫁丫头”。从此后发生的事情来看,周氏应该就是许氏的陪嫁丫头。她是随许氏进的徐家。所以,周氏的身份是婢女。
    陪嫁丫头做什么?端茶倒水、穿衣梳妆、铺床叠被、贴身服侍。成年后,若女主情愿、男主喜欢,陪嫁丫头常常成为侍寝的“通房丫头”。如《红楼梦》中贾宝玉房里的袭人,宝玉的“第一次”,就是得自于她,因此,就有了贾母将袭人“收房”的承诺。陪嫁丫头若不被收房,好的结果是由主人陪送些嫁妆,嫁个合适的人家;差的结果是转卖掉,还能收回些银子。
徐霞客于22岁成婚,许氏入嫁时大约20岁左右,周氏作为陪嫁丫环,应该只有十余岁,未成年。许氏病逝时,徐霞客32岁,周氏20岁左右,已经是大姑娘了。依许氏大度的性情、多病的体质、 对丈夫的疼爱,徐霞客与周氏早已通房应该是情理中事。
    请读者诸君注意,这种现象称“幸婢”,就如同皇帝的“幸妃”,多少有些恩赐的意思。与“私通”、“偷情”这些不甚光彩的事相比,幸婢并不是什么“丑事”,无损道德伦常,反倒是被众人乐于接受的社会习俗。这种风俗由唐、宋、元、明,一直持续到晚清、民初。
    一般来说,主人与婢女相好,不会轻易收房[如前文的袭人,贾母只是许下承诺而已],要到女子怀孕或生育了,才会考虑走“收房”的过程,其中最重要的程序是除奴籍、入良籍,将“婢”的身份转为“妾”的身份,成为家人。
    周氏由陪家丫头成为通房丫头后,也是没有立即“收房”。但在周氏怀孕后,霞客公必定是有了收房的打算,但是,或者因为忙于远游、还没来得及,或者是爱阻于罗氏的蛮横无情,或者是……总之,周氏的身份仍是婢女。
    就是周氏婢女的身份,成了罗氏强嫁(也可能是转卖)周氏的法律依据,造成了徐霞客与周氏的爱情悲剧,并延续到他们的后代。
    许氏病故的次年,经好友陈仁锡撮合,徐霞客娶继室罗氏。罗氏出身也算书香门弟,其父罗济之与徐霞客也相识相好,算是门当户对的婚姻。但是,罗氏为人歹毒刻薄、冷酷无情,而且狡诈阴险;对外则善于伪装欺骗、道貌岸然。
    婚后,罗氏对徐霞客与周氏的亲密关系必然恨之入骨,特别是自己怀孕之后,见周氏也有了身孕,更是妒火中烧。一个卑贱的奴婢,竟敢与我一个大家闺秀争宠夺爱!也许,还想到了周氏之子长大后,对己子的威胁。就是徐氏族人[徐敬承] 所说,周氏是“不容于嫡母”。
    于是,一个恶毒的谋划逐渐成熟,一场“恶妻嫁婢”的悲剧在徐府上演了。
    这是一个精准的的时机:徐霞客外去一段时间,周氏还未被收房,周氏只是有孕但未生产(少了其中任一个条件,这个计谋都无法实施),罗氏以女主的身份,以嫁婢女的方式,将周氏嫁与外乡一位李姓人家。
    不敢设想当时周氏泣血苦求、痛不欲生之状。也不敢想象徐霞客归家后,心如刀剜、怒发冲冠,却无可奈何之情……
    “恶妻嫁婢”之后,徐霞客与罗氏恩断义绝、形同陌路,甚至水火难容。霞客晚年作西南游,九死一生、双腿瘫痪从云南返回故里,竟然会产生求死之心,“不食而卒”,必然是难以忍受罗氏的羞辱和欺凌。徐霞客逝后,好友陈函辉撰《霞客徐先生墓志铭》,说徐霞客“琴瑟再调无异情”,这是有悖于事实的。
    罗氏出周氏,是嫁婢而不是嫁妾,从徐母王孺人的态度可得到佐证。
妾是有名份的、入了户籍的,虽然地位卑微,毕竟是家人。王孺人本就是个明事理、有卓识的奇女子,又素来唯儿子意愿是从,以贤母之名誉满乡里。周氏若是妾,又为徐霞客所疼爱,又孕有        徐家血脉,老人家“决不会同意出嫁怀孕之妾,去制造嫁妾逐孙的悲剧”[吕锡生]。
    对于大户人家,休妻嫁妾是极羞耻的行为,嫁婢却是极寻常的事了,罗氏正是利用了周氏的婢女身份,经过阴险狠毒的谋划,在那个精准的时间段里,终将其强行嫁出。
   虽然罗氏成功赶走周氏,但所作所为为徐氏族人所厌恶,修族谱时,那么严肃高尚、务求真实的事,却耻于将罗氏载入谱册,只得罔顾事实,不记罗氏之名,将她所出徐岘[现音]记在许氏名下。相比之下,谱中却记下周氏“侧室”的名份;更甚,相对于嫡出庶出的屺岘岣三子的只言片语,最详细地对李寄作了介绍。[见文首《民谱·世系表·徐弘祖》]。在以后各类谱志中,对李寄的记述就更多了。这就是人心、民意。
    谱中称周氏为“侧室”,体现了对霞客公的敬重,对周氏的同情,对罗氏的鄙视。
    霞客公逝世后第四年,即清初(顺治)乙酉[1645]七月十五日,南旸岐徐府发生奴变事件,奴婢们趁清军攻打江阴城、四乡大乱之际,以索要卖身契为由,群起造反,将庞大的徐府焚毁殆尽,霞客公长子徐屺惨遭杀害,兄之长子徐亮工一家五口同日遇难,南旸岐徐家从此破败不振。
徐府奴变虽然有清兵攻江阴、社会大动乱的背景,凶残的罗氏在奴婢中种下的仇恨种子,应该是主要的诱因。从这个意义讲,造成有500年传承世族的江阴南旸岐徐氏戛然衰败的祸根和元凶,就是这个歹毒的罗氏!
    周氏“孕而被出”李家后,徐霞客虽然无法改变事实,但因为他们的关系是“行道之人皆知之”[《劝徐介立复姓书》·沙张白] ,绝不会对周氏母子不闻不问。
    罗氏出嫁周氏,不可能为她找个富足人家;周氏以婢女身份,也只有相当阶层的人家才会接纳;所以,所嫁李家必是家境贫穷。但史料中并无李寄少年时吃苦受难的记述,反而能上学读书,必定是徐霞客生前资助接济。在徐家,除罗氏,其他人对周氏是极友善的,如徐节妇,一直是认这个弟弟的,儿子幼小即拳拳告之李寄是其舅舅的实情;徐屺更不用讲,是由周氏带大的,与周氏关系很亲近。
    霞客公晚年作西南游,在云南有两次面对梅花思念“故人”,一次云“犹故人之免胄相见也”,一次曰“恍见吾乡故人”。这故人是谁?毫无疑义,只能是他最牵挂的周氏。由此可以看出,虽然没有夫妾之实、之名,但霞客对周氏(及李寄)的照顾和挂念是不曾间断过的。
徐霞客看到梅花就想念周氏,笔者想,周氏的名中必有“梅”字。多年前向吕老锡生讨教,吕老竟早有此论,并言,周氏名为“红梅”。虽然一时无有史料验证,但是,这些推测,还算合情理、合逻辑、前因后果。    
 
    也说说李寄。
    古代为人子,身份分四种:妻生子、妾生子、婢生子、奸生子。前二种相当于现行《婚姻法》中所指的“婚生子”,后二种为“非婚生子”(俗称私生子)。在民间,称妻生子为“嫡子”,将妾生子、婢生子、奸生子统称为“孽子”。此外有一种“外室子”或“外妇子”,即养在家外某处,“金屋藏娇”之妇所产孩子,性质介于妾生子、奸生子之间。
古代律令,赋予四子的权益不尽同。如就家产继承而言:
    唐、宋朝的律令立场鲜明:嫡生子、庶生子均分,婢生子、奸生子没份。
    元朝有所改善:妻生子各四份,妾生子各三份,婢生子和奸良人生子各一份。
    到明朝进一步提高了婢生子的待遇,《大明令·户令》规定:“分析家财田产,不问妻、妾、婢生,止依子数量均分,奸生之子,依子数量与半分”。
此处讲讲徐母王孺人“鼎分家产”的故事:
    虽然大明析产实行均分,但地方风俗仍长期沿袭了元朝律令。徐霞客的父亲有勉公生有三子一女,伯仲为王孺人生,嫡出,徐霞客是老二,所以乳名“仲子”;叔是一女;季为庶出。有勉公是遵元制的,死前嘱王孺人:“季,吾孽也,授产勿埒[列音,等同之意]两儿”。意思是说,老四是“孽子”,分家时田产不要与老大老二一样。但王孺人是遵从更为公平宽容的明制,后来分家时,执行的是均分的大明令,史载:“鼎分田庐者三,其平如砥”。徐母之贤,可见一斑。
    还可讲一个徐家之外的故事,这就是明朝一件有关婢生子的奇事:“刘岌得子”。
   刘岌是成化朝的礼部尚书,仕路坦途,家事却不幸,妻早亡、妾不孕。为免绝后,73岁与家中一婢女相好,即幸婢。婢产子后,恶妾趁刘岌不在家,使人将婴儿弃于野外,刘返家,妾谎称死胎。刘岌退休后回涪州[今重庆市涪陵区]故乡养老,无意中得知婢生子被弃后又被人抱养的实情,急派仆人携银百两进京寻找,经曲曲折折,总算找回小儿,已80岁的刘岌才继了后。
这个故事说明,在明朝,婢生子与生父(家族)的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(从分家析产的律令也可看出),只要生父认了就可归宗。相比之一下,若是认养奸生子就很麻烦了,光是确认生父就是很复杂、但不一定有结果的过程。
    徐霞客的后人中,徐屺、徐岘是妻生子,徐节妇、徐岣是妾生子,李寄的身份是婢生子。身份虽不同,但法律上的地位或待遇是一样的。
李寄之名,必是徐霞客所起,意思很明白:此子是徐家血脉,只是暂时寄养在李家。
    李寄甫一懂事,周氏即告之身世于他。徐霞客更是望子心切,李寄稍长[或在养父去世后],便让他认祖归宗。这种安排应该不止一次,但至徐霞客去世仍未成功,把他人生中最大的羞愧和遗憾带进了黄土。李寄为自己起字为“介立”,就有一个介两姓而立的意思,归宗复姓,也是他的心愿。但史料载,李寄“少长,欲旋里,族勿能收”[《李介立先生小传》·徐镇]。
李寄归宗,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障碍,生父徐霞客又是急不可耐;“性素颖异,少负奇才”的李寄归宗,必给徐门增光添彩,族人也是求之不得的。说“族勿能收”,只能有一种解释:罗氏的百般阻碍。因为李寄若归宗,周氏必随同返回,这是罗氏决不能接受的。
    罗氏一阻徐霞客收房,二强嫁周氏,三阻李寄归宗,皆是无情无义无理之事,却能次次得逞,她为何有如此能量呢?这是个迷。
徐霞客逝世时,李寄已22岁,从此就断绝了归宗的念头。进入老年时,有好友多次厉言劝说李寄复徐姓,但终未使李寄更改初衷。
李寄没有归宗复姓,一生坚持姓“李”、名“寄”、字“介立”,可说明一种情况:养父生前对他不薄,他是感恩养父的养育之情的。否则,不能复徐姓,也会随母姓,改为周寄、周介立。
李寄在徐霞客四子中,得父亲遗传基因最多:“声容举止甚似其翁。不特貌似而已,即性情无不似者……霞客之所长,而足下克继其绪者也” [《劝友徐介立复姓书》·沙张白];“乡人咸称其有父风” [徐镇]。
    纵观李寄一生所作所为、所经所历,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复徐姓,但在情感里自幼即已“认祖”。若说徐霞客是江阴徐氏宗族荣耀的顶峰,那么,李寄则是徐门“南州高士之风”的绝唱。
 
此文主要参考书籍:《重编徐霞客年谱》·吕锡生,持为致谢。